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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1-29 15:01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

近期,湖北省等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院对此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招金集团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院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置于首位,全力以赴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国

副组长:宋春娜、隋松智

成 员:季闪电、庄天明、张传侠、朱卫华、史维

于桂良(校医,电话:18705350583)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一是学院疫情处置办公室,设于后勤与资产处,赵志刚同志任疫情处置办公室主任(电话:18660496099),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上报学院防疫事宜。

二是学生疫情处置办公室,设于学生处,房强同志任学生疫情处置办公室主任(电话:15965162330),具体负责学生防疫事宜,并向学院疫情处置办公室汇报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遵守组织纪律

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迟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的公告》要求,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学生严禁提前返校,原定开学前开展的一切培训等活动延期进行。

三、坚决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学校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和承接大型聚集活动和考试。

各部门要谢绝一切外来单位、技术科研机构及其他人员入院现场参观、交流和访谈。

四、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有效监控

学院实行疫情日报制度。

辅导员作为本班级防疫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逐一排查与湖北籍人员有接触的学生情况,并向学生疫情处置办公室上报。要禁止学生走亲访友,特别是禁止与疫情地区人员接触,每日统计上报本班学生身体状况,提醒学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防疫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逐一排查与湖北籍人员有关联的教职工,并向学院疫情处置办公室上报。禁止教职工走亲访友,特别是禁止与疫情地区人员接触,每日统计上报本部门教职工身体状况,提醒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安全保卫处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入院的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和排査,严防不明人员进入校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几率。

后勤与资产处要做好办公场所、教师公寓、学生宿舍、食堂以及饮用水的防疫监管。要立即对学院办公场所、教师公寓、学生宿舍、食堂等处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做好净化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卫生室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及手消毒液)和消毒剂、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洗手液。

基建处要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防控责任,责令施工企业对招远籍以外的流动人口详细信息进行摸排,正月十六之前不得回招,招远籍施工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体温等健康状况检测,佩戴口罩,各工地按照2月3日开工时间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党务与宣传办公室要通过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微信群等方式,倡导教职工、学生不访友、不探亲、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例如商场、电影院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病例早期识别能力,提高教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诺、不传谣,科学有效防控疫情。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有效处置疫情。

五、增强防护意识,做好环境和个人卫生

全院师生应认真阅读学院下发的关于防控疫情的指南和提示,做好环境消毒工作,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注意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特别是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旅行史/居住史,请及时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详尽信息。前往医院时请全程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六、学校将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研判,如有新的情况会及时通知每位师生,也请各位师生密切关注烟台黄金职业学院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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