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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综合办工作职责

2025年03月19日 16:03  点击:[]


审计综合办 处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审计综合办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审计、内控、法务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按照上级部门和学院要求,组织实施专项审计与调查。

五、负责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做好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六、负责学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务科科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合同的初审、修订、存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部门梳理学院规章制度。

四、负责撰写办学质量监测需要的依法治校相关材料。

五、做好与集团公司法务部、资本运营部、烟台市教育培训协会的沟通联络,完成法务、产权管理、对标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做好省教育厅安排的法律事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内控专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实施审计,起草审计报告,督促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负责组织各部门梳理业务流程和风险点,起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年末进行考核。

四、负责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参与建设项目、资产采购、信息化项目的询比价、开标、验收工作,参与资产盘点工作。

六、做好与集团公司审计部的沟通联络,完成其安排的审计内控相关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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