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实习实训方案和授课计划书的制定、审核工作
1. 12月6日前,各系(院)组织做好实习实训方案的制定工作(主要指根据实训场所、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各专业班级课表),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版报送教学与科研处李美娜老师处。
2. 12月12日前,组织教师做好各实习实训课程授课计划书(主要指根据课程学时和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审核各实习实训课程授课计划书,同时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实训课程实习实训方案和授课计划书经专任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主任签字后提交教学与科研处李美娜老师处。
二、加强实习过程监督和管理
1. 实习实训过程中,授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
2. 各系(院)要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加强教学督导,对课堂管理或教学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随机开展推门听课,推门听课过程中将对教师到位情况、课堂管理情况、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是否基本一致等内容进行督导。
三、其他工作要求
1. 授课教师要携带授课计划书,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2. 授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至少提前5分钟到实验实训室,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3. 授课教师要做好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实习实训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教室,要经常巡视指导,对学生在实习实训中遇到的问题,应多从方法上给予指导,引导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4.因特殊情况,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时间、地点、内容等发生变动,需调整实习实训方案、授课计划书的,必须由承担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师提交书面报告,经开课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前3天报教学与科研处备案。
教学与科研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