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全面总结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1.提升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学生、促进就业的目标,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推行“1+X证书”试点,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与培育全过程。
2.强化课程体系与职业能力要求的匹配度
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统一相近大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法改革创新,选择1-2个专业资格证书和1-2个通用职业技能证书纳入培养计划,将学历教育与证书教育相结合;加强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培养匹配度,增加提高职业技能为导向的课程,依照职业标准要求组织课程教学;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大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
3.促进校企合作育人方式的达成度
拓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途径,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工学结合育人模式,主动走出去,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做到企业用工有需求、学校有专业对口学生,增强学生适应工作岗位能力。
二、修订范围
2025年招生高职专业(见附件1)。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程参照教学进程表(见附件2)中有关公共基础课程进行设置。
2.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3.各系根据实训实习条件,结合专业需要合理设置专业实践课程,单门课程的实训融入到课程中进行,不能融入课程的实训可以单独设置,按照一般课程进行排课。第5学期可以设置综合性较强的实训实习。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根据课程性质合理设置考核方式,第1-5学期每学期设置至少2门专业考试课。
四、学时学分要求
1.学时
三年制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不超过2600,周学时严格控制在24学时以内。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25%,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0%。
2.学分要求
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40分左右,一般课程(含课内专门化实训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2舍3入和7退8进);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每周计1学分,每周核算30学时。学分最小单位为0.5,总学分为整数。
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应达到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以上。第5学期安排8周理论教学,安排6周专业综合实训,4周顶岗实习。专业综合实训中安排2周时间,各专业结合企业岗位调研、学生就业意向等,对学生分专业、分岗位进行针对性就业岗前培训,帮助学生提前熟悉岗位要求,增加学生岗位应聘成功机率和就业岗位适应性。
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如行业对顶岗实习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行业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如现场工程师项目、校企合作专业等)可按项目要求进行。
五、进度安排
1.调研分析。各专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积极建立企业库,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完成时间:2025年3月30日。
2.起草修订。各专业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起草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可依据调研结果在2025-2027年逐步调整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30日。
3论证审议。各系部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进行充分论证与修订后,向学校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同时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完成时间:2028年3月30日。
4.公布实施。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后,报分管教学校长签字施行。完成时间:2028年5月30日。
六、材料报送
2025年4月30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时间安排及课时表(含教学时间安排表、教学进程表、学时学分分配表)(见附件2)。2025-2027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可按照需要进行调整,到2028年3月30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全部修订工作,报送初稿。
七、工作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由系主任牵头,分管教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修订工作小组,全员参与,按照修订进程,认真组织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联系人:杨兴东,电话:0535-8020207。
附件:
1.2025年招生高职专业
2.xx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及教学进程表
教学与科研处
2024年11月20日